洪洞县“三项举措”力促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,开出成效。
一是抓好制度落实。为进一步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肃性,该县将《关于实行“党员集中活动日”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党支部(党小组)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规范性制度文件纳入党员教育必学内容,使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做到有安排,有记录,有影像资料,建立“支部主题党日”制度,每月下发《通知》,推送必学内容和活动内容;持续抓好“三会一课”计划报备、活动纪实、现场指导、督查通报和考核考评制度等工作,让党员过组织生活成为常态、成为经常。
二是抓好责任落实。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性,坚持“书记抓、抓书记”,强化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意识,引导县、乡、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,带头经受党内组织生活的锤炼,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。结合会前征求意见、谈心谈话和会议批评情况,组织党员认领问题,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,建立台账“销号”管理,做到目标明确、措施明确、时限明确。
三是抓好监督管理落实。全县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季督查制度,每季度对各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抽查,加大“三会一课”制度在考核中的比重,对“三会一课”不正常、组织生活散漫、效果不好的党组织,及时通报批评,促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、规范化。(中共洪洞县委组织部 贺萌)